| 吉布提就国际法院对博雷尔案的判决发表公报 |
| 2008-06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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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,吉布提政府发言人、文化部长法拉赫就海牙国际法院对博雷尔案的判决发表公报,现摘录如下: “吉布提政府注意到了海牙国际法院2008年6月4日的判决。国际法院认为吉布提理由充分,指责法国未在博雷尔案中履行其司法义务。 法院认为法国未能说明拒绝执行“关于将博雷尔案相关调查记录转交给吉布提的国际调查委托书”的理由,违反了吉法于1986年9月签订的公约第17条,违背了所应承担的司法义务。吉布提积极回应法国提出的一切要求,以便向法方提交国际调查委托书,确定博雷尔案真相。而法方却不顾之前的公约,对吉的要求置若罔闻。 博雷尔法官的死在法国成为媒体和司法的焦点,损害了两国友好关系,吉方对此感到遗憾。 吉布提不会容忍任何借此案危害吉国家稳定的图谋。” |




